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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信托纳税最新申报要求

已更新: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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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T3 Trust Return Filing Requirement(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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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们步入新的一年,我们借此提请您注意可能影响许多加拿大人的重大税务申报变化,尤其是有些甚至可能不知道自己是信托一部分的人。


新的信托报税义务将对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后年末的信托年度生效,要求每年提交 T3 信托所得税和信息申报表,包括要求披露所有受益人和其他相关信息。这项措施是加拿大打击逃税和加强反洗钱举措的更广泛措施的一部分。


新的申报要求已延伸到Bare Trust (“纯权信托”或“代持协议信托”),即受托人完全按照受益人的指示行事的安排。一些代持协议信托是在没有正式文书支持的情况下创建的,但仍然会有 T3申报要求。


可能触发申报义务的常见情况包括成年子女被添加到父母的房屋所有权中,或者父母为其成年子女共同签署抵押贷款。在这种情况下,该设置可能会被视为代持协议信托,并需要提交 T3 申报表。


需要提交 T3 申报表的信托必须在附表 15 中报告受益所有权信息。本附表收集了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和控制人(影响受托人决策的人)的详细信息,统称为“应报告实体”。所需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出生日期、居住国家/地区和税号(例如社会保险号)。如果受益人在提交申请时是未知的,则必须在附表 15 的 C 部分详细说明信托条款,将受益人类别扩展到未知实体(例如未出生的孩子)。


必须注意的是,2023纳税年度T3申报表的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3月30日。逾期申报将被处罚每年最高可达 2,500 加元的罚金。CRA宣布,在2024年3月30日截止日期之后,将免除对提交2023纳税年度T3申报表的代持协议信托的逾期申报罚款。但是,这种罚金豁免不适用于涉及故意未提交、重大过失、虚假陈述或遗漏申报表信息的案件。


我们会计师事务所将努力研究和分享这些变化的潜在影响,并鼓励您认真评估您的情况是否可能属于新法规的范畴。如果您认为自己是代持协议信托的一部分,我们建议您联系我们寻求专业建议,以确保合规并避免潜在的处罚。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税局网站:


感谢您的关注,祝您在新的一年里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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